开增值税发票一定要写报关单的第一计量单位吗

2025-04-08 20:5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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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的计量单位最好要与关单上的单位一致。
出口退税系统中所选商品编码的计量单位默认的是第一法定计量单位,由于企业增值税发票开具的商品单位和海关报关单第一计量单位经常存在不同现象,此时以第一计量单位数量为准录入。在确定发票开具的商品单位和海关的第二或第三单位一致,并且数量相同的前提下,录入时应按照海关的第一计量单位数量录入。企业可根据各分局要求提供相应的计量单位换算表,在表上把增票上的数量单位和关单上的数量单位列明。退税时要求出口发票上的计量单位与报关单上的一致。一般情况下,报关单上同时体现了第一、第二计量单位及对应数量的,增值税发票开具时有一个计量单位与报关单上相符的话,退税时没有多大影响,在发票上注明第一法定计量单位并与主管税务局说明情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