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是根据每个地区的社会年平均工资计算交费基数,由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方便于社保的地区性管理和便于统筹。
1.地税机关征收的社会保险费是指用人参保单位应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
2.地税机关代征的社会保险费因其关系到参保个人的切身利益,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由于社会保险费为多个部门共同管理,其职责各不相同,为此,市地税局整理制作了社保费常见的19个问题,从权责划分、征缴流程、追缴欠费、权益维护等方面明晰了地税机关的职责范围和业务流程,同时也请社会各界对地税机关代征社会保险费工作进行监督。
社保费的征收流程主要有:
1、社保中心每月6日前将当月应征数据传送至地税机关;
2、地税机关将应征数据同步到地税大集中征收系统;
3、缴费人每月6日-25日可在地税大厅或网上申报缴纳社保费;
4、地税机关按天将社保费缴纳信息回传到社保中心;
5、社保中心收到回传信息后,按规定记账。
6、社保中心每月1-5日核定当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并将上月未在地税机关申报缴费的应征数据作废,每月6日将当月核定后的应征数据传送给地税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