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1)经常进行保养维护工作、环境清洁整理工作,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破坏,有条件的机构还应开展有关保护修复的试验工作。
(2)按照文物法令、条例的规定,主持或协同有关部门对本建筑的大型维修工程。
(3)调查收集有关的历史文献资料、实物以及组织和参加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建立本单位的文物档案资料。
(4)对本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经常的检查,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如发生特殊的情况,及时报告。
(5)引导参观,向群众进行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的宣传工作。
(6)其他有关的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