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怎么计算的?

2024-11-20 21:18:2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首先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参见《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而适用《个人所税法》,按《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二款“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其次是税务机关对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法有二种,一种是查账征收适用于会计核算比较齐全的,另一种是核定征收。具体采用哪种征收方法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第三,只要企业有利润,不论采用哪种征收方法,也不论企业利润是否分配,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四、采用查账征收方法的,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第五、采用核定征收方法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采用按企业销售收入乘上应税所得率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
  第六、由于2011年前8个月适用修改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后四个月适用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二者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不同,所以应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先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再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其2011年度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8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前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8/12
  后4个月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法修改后的对应税率-速算扣除数)×4/12
  全年应纳税额=前8个月应纳税额+后4个月应纳税额
  纳税人应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按照上述方法计算2011年度应纳税额,进行汇算清缴。
  现举例说明其计算方法:
  假设某个人独资企业,税务机关对其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方式,其生产经营的商品经税务机关按《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八条制造业应税所得率按5-15%幅度标准确定范围内,确定其按收入的5%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税所得额。如果该个人独资企业2011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那么其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为: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0×5%=5万元。
  前8个月应纳税额=(50000×30%-4250)×8÷12=7166.67元
  后4个月应纳税额=(50000×20%-3750)×4÷12=2083.33元
  全年应纳税额=7166.67+2083.33=9250元

回答2:

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税

回答3:

2000年9月,我国了《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规定》指出,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投资者将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再缴纳所得税。

回答4:

个人独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在纳税时可以扣除一定的成本费用。所得税税率是5%~35%的五级税率。(明税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