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没有结婚证,现在分开两年了,两年我给他打了五万块钱,现在她说分手,我们有一个女儿,她不要

2025-02-23 21: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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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

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

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如果你和女方是在1994年2月一日以后在一起,没有领结婚证的,

不构成事实婚姻,只能解除同居关系

【3】女方有女儿,在没有成年时,女方要支付女儿的抚养费的,直到女儿成年

【4】至于你给女方的五万元,是你主动打给她的,

虽然你们没有领结婚证,如果你没有她欺骗你的的证据,可以视为你对她的赠与

【5】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受理分割你们同居内共同的财产,女儿的抚养问题

回答2:

她应该出抚养费!不过如果两年是她带的孩子,5万元太少了!,带孩子很辛苦的哦,一个月嫂保姆的话管吃管住工资还要6000元以上的工资的,孩子的费用;奶粉,营养等,尿不湿,各种纸张,用具开销大那,能不能要回5万元?这个问题我觉得想都不用想。她不要孩子我猜得她是养不起了吧。两年才给5万元生活费太少了。供参考。作为一个男人要有担当,没有结婚就生了孩子,还分开了两年,换做我,我两月都不会愿意的。你现在还称之为老婆!你还能有要回5万元的想法,我觉得不可思议!你好好想想吧,我说的,因为具体情况不了解,如果有不当之处谅解吧。

回答3:

虽然没有领结婚证,但已经有孩子,已经构成事实婚姻,可以给她要孩子的抚养费,但是那5万元,你有没有证据,是不是赠与,所以要要回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