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du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需的费用支出,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必需的一项成本费用。它属于个人消费,所以业务招待费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据此,企业购买酒水,无论是自用还是招待客户,均属于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税额指需上缴税款的数额。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数额。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福利费不能抵扣进项税。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本条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和买礼物无论是自用还是招待客户,均属于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不得抵扣。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据此,企业购买酒水,无论是自用还是招待客户,均属于用于个人消费,其进项税不得抵扣。
税额指需上缴税款的数额。
按照税法的规定,经过计算得出的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数额。
可以用以下两种方式来进行处理:
一、可抵扣,同时做视同销售处理,做进项税额转出。二者金额基本一致,增值税税负为零;
二、不抵扣,以价税合计计入业务招待费中,增值税税负也为零。
可以抵扣,但是买的礼物赠送他人要视同销售。
对“快乐酷宝在路上”的答案,有两点不同意见:一、抵扣的同时视同销售,不需要作进项税金转出啊。二、不抵扣全额入招待费的话,所得税岂不是要调整,不划算。
财务作帐怎么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