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3500元) 。 如果计算的是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则个税起征点应设为48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附税率以及速算扣除数范围)
税前6000元,假设你不用缴纳五险一金,你需要缴纳个税=(6000-3500)×10%-105=145元,即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