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原告可以不出庭吗委托律师

2025-02-27 21: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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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分析:原则上可以缺席判决,但是是否能判决离婚还要取决于你们的证据是否足以证明达到符合离婚的条件。建议委托律师代为办理。只要原告能证明双方确实感情破裂,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情形的,无论被告是否到庭参加诉讼,该离的照样判离。离婚案件中,若被告认为夫妻感情未破裂,不应当判离,最好的办法还是要认真应诉,亲自到庭参加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否则缺席审理将视为其放弃相应的诉讼权利,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将由被告自行负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