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是公司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是公司常设机关,对股东会负责。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选举一名执行董事即可。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是公司的常设机关,对股东会负责。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可不设监事会,设一至两名监事。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必须至少1年召开一次监事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