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书上诉也过一星期了还可以上诉吗

2025-02-23 14: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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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要超过了《规定》中期限不可以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应该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诉讼,这个过程是有一定考虑时间的,上诉期一过文书生效了,对于生效的法律文书不能随便更改。
  2016年最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第五十二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第五十三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回答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当事人可以根据责任书载明的有效期内提起上诉。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回答3:

责任书下达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超过3日,向法院起诉。

回答4:

不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下达后,一般与15个工作日的复核期,过来就不行。

回答5:

过了有效期就不能上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