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子女的父母拥有上海市内房子的房产证、有那房子的产权:在父母去世后,子女就可以继承;
如果没有房产证,父母只是拥有上海房产的使用权(房子属于单位的公租房或政府的廉租房或经适房?),外地子女一般不能继承,想继续使用该房,建议向房子所属的单位申请变更子女为承租人,能否允许要看子女 是否符合该房子所属单位的规定。
如果是产权房、可以继承,办理继承的程序是:所有继承人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共同到房子所在地的区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到房管局过户到子女名下;如果不想办理继承公证,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继承,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
1跟地域没有关系,哪怕移民注销国籍也没关系只要有继承权就可以继承。
2证明你跟被继承人的关系,然后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来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带上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财产凭证(房产证)+你们之间的关系证明+人事档案。详细要看你们家庭情况了。
3协商不成,法院调解或判决。
4带着公证书或者法院文书到房屋所在区交易中心办理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