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醉酒驾驶怎样处理

2025-05-01 13: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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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醉驾将被直接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且五年内不得考取驾驶证。而追究刑事责任的轻重程度,由驾驶人醉酒的严重程度和被查处后的配合情况而量刑。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回答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处拘役,并处罚金;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