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市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定医院
①.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星路89号);
②.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院(双拥路6号);
③.广西民族医院(明秀路232号);
④.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医院(园湖路2号);
⑤.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即瑞康医院(南京路39号)。
2.各县(区)申报的人员可在经本县(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4.更多广西教师资格体检认定可到南宁市教育局查看公告。
广西教师资格申请认定高中阶段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定医院
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星路89号);
2.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院(双拥路6号);
3.广西民族医院(明秀路232号);
4.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医院(园湖路2号);
5.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即瑞康医院(南京路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