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业单位辞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事业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聘用关系,因为在编,离职的时候一定要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获批以后才能办理离职首先(通过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不能直接走人。
从事业单位辞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事业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聘用关系。
因为在编,离职的时候一定要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获批以后才能办理离职手续,(通过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不能直接走人。
扩展资料:
第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
(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五)经司法或行政机关决定或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况。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事部关于印发《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的通知
事业单位与在编人员的关系比较复杂,一来在编人员不是企业合同聘用制(指签定主体的甲方即用人单位是有法人代表的社会机构,非政府体系机构),是国家公务员同级的工作人员编制。这类和公务员一样,属于国家可以直接调动工作岗位的工作人员。如某水局局长任职5年后调动到电局出任局长一职的事时有发生。又如事业单位内某部门的普通员工(在编),被中央直接调任到北京某事业单位任职的事也常见。而这些调任上级机构无需向下属单位请示,一般简单沟通后会以红头文件出具调职通知给下属单位即可(如广电总局要在电视电台拿个骨干等)。所以,在编人员的真正最高隶属关系不是此机构,而是国家,只是在此机构有工作岗位,是从属关系而非甲乙方关系。此类在编人员离职需要注意几个要点:
1.与所在机构领导礼貌沟通以示尊重,留下系统内工作责任与工作态度的好印象。其后,等待上级发出的调职通知或递交辞职信(笔者曾因调动到其它城市同系统工作以及辞职到国外三年读研共经历两次)。
2.调职的话,个人除了礼貌告别外,无需也不能再做什么,安心等待便是。而辞职的需要往下看。在向工作岗位所在机构请辞后,还需向更高级别的管理机构(如机构直属上级单位)说明情况(如果不是要职,一般所在工作机构会代处理)及签署放弃事业编制人员的身份,以及关于国家机密(部分事业单位岗位会涉及到)终身保密协议,以及与工作岗位细节相关的5年或更长时间的保密协议。
3.然后申请个人档案调到地区人才交流中心代管或者户口所在街道管理(俗称调档)。从国家人事部门管理个人档案变为市场化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档案。从此开始参与市场化人才流动,意思就是日后不管去哪个企业工作,都是市场经济用人方式的公民了,由法律保障双方权益,不存在机关单位常用的“内部处理”关系。
以上三条是基本的,各类机构可能会有细节上的差异。但客观而言,目前事业单位在编的人大多是开朝元老,除了上级调任外,大多是不会轻易辞职的。毕竟快退休了,公务员的退休福利和其它普通公民的起点差距还是比较大的。所以,2000年改制(超过编制人数的部分人,从事业编制转签企业合同用工关系,或者申请提早退休等)后还能入事业编制的,一般是两类,一是老员工退休或调动让出了编制位的,但普通企业编制(合同聘用)的员工很难顶上[2000年前转正一说是指企业编(老一辈叫临工)转事业编(老一辈叫铁饭碗),而2000年后转正大多是指过了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大多是不内部处理的,如从外调来一个特殊身份直接入编制的人等。二是特殊人才引进,目前这块指标比较高,一般博士后或院士直接引入机会较大。
除了以上在编人员离职外,如果现今在事业单位签署企业式工作合同的人员,属于机构在国家配给的人数编制外招聘的人(如某事业单位国家核定的工作人员300人,这叫编制。但机构实际工作人员需要3000人,那另外的2700人就是企业编,即机构自请的人)。这部分人员由机构自行管理,个人处理好辞职程序后,一般没在编人员那么复杂。辞职后的互相约束及纠纷,甚至涉及到机密等问题,由法律途径解决,也可互相起诉,不一定是机构追究个人什么的。-供参考
我国事业单位人员分为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两部分,其中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与单位的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其辞职条件、辞职程序和辞职纠纷的解决均适用《劳动法》及调整劳动关系的行政法规。目前,大部分事业单位人员,比如学校的教师、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不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部分人员与单位的关系就不适用《劳动法》,其辞职适用国家相关人事管理法规。
依据《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辞职,并按人事管理权限,向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应从收到辞职申请起三个月内,予以办理辞职手续,发给辞职证明书,并且按国家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规定,进行人事档案移交、接转手续,一般事业单位人员的辞职是没有实质性的要件的,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但是以下四类人员辞职必须经过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否则是不能辞职的:
(一)国家和省、市(地区)重点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辞职后对工作可能造成损失的;
(二)在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
(三)从事特殊行业、特殊工种的;(四)从事国家机密工作,或曾从事国家机密工作,且在规定的保密期内的。
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人员辞职争议适用《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争议双方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单位所在地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首先告诉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需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事业单位的员工与单位不是劳动关系,而是聘用关系,因为在编,离职的时候一定要提前30天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获批以后才能办理离职首先(通过单位或卫生局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办理)不能直接走人,如果你真的是在编的,直接走人的后果是,今后接纳你的单位不能给你办理社保关系,甚至于不能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了,而且注意档案的转移去向,事业单位离职的人,往往在档案转移方面出遗留问题,给将来造成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