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失业后在另一单位打工,15年底(以个人身份)退休。现被打工单位单方面辞退,打工九年怎样补偿

2025-02-22 15: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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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合同终止,没有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二)项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的,劳动合同终止,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享受经济补偿金的条件,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2:

你好,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属于违法,要按年限,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复杂来说,
如果你证据准备不齐全,可能得不到应有的赔偿;
或者,你多花心思,可能可以得到更多赔偿。
只是建议,供您参考。
要么尝试去 ‘’http://tieba.baidu.com/f?kw=%B7%A8%C2%C9%D4%AE%D6%FA&fr=index 法律援助吧,与律师详聊问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