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2、正整数集,记作N*或N+(“+”标在右下角);
3、整数集,记作Z;
4、有理数集,记作Q;
5、实数集,记作R。
完备公理
(1)任何一个非空有上界的集合(包含于R)必有上确界。
(2)设A、B是两个包含于R的集合,且对任何x属于A,y属于B,都有x 符合以上四组公理的任何一个集合都叫做实数集,实数集的元素称为实数。 实数集是不可数的,也就是说,实数的个数严格多于自然数的个数(尽管两者都是无穷大)。这一点,可以通过康托尔对角线方法证明。实际上,实数集的势为 (请参见连续统的势),即自然数集的幂集的势。 由于实数集中只有可数集个数的元素可能是代数数,绝大多数实数是超越数。实数集的子集中,不存在其势严格大于自然数集的势且严格小于实数集的。
1、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2、正整数集,记作N*或N+(“+”标在右下角);
3、整数集,记作Z;
4、有理数集,记作Q;
5、实数集,记作R。
完备公理
(1)任何一个非空有上界的集合(包含于R)必有上确界。
(2)设A、B是两个包含于R的集合,且对任何x属于A,y属于B,都有x 符合以上四组公理的任何一个集合都叫做实数集,实数集的元素称为实数。 实数集是不可数的,也就是说,实数的个数严格多于自然数的个数(尽管两者都是无穷大)。这一点,可以通过康托尔对角线方法证明。实际上,实数集的势为 (请参见连续统的势),即自然数集的幂集的势。 由于实数集中只有可数集个数的元素可能是代数数,绝大多数实数是超越数。实数集的子集中,不存在其势严格大于自然数集的势且严格小于实数集的。
非负整数集(或自然数集),记作N;
正整数集,记作N*或N+(“+”标在右下角);
整数集,记作Z;
有理数集,记作Q;
实数集,记作R,
全体实数和虚数组成的复数的集合称为复数集,记作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