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规定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由于服刑人员没有相关收入,可以酌情降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一方服刑期间限制了自由,且无经济收入,无法支付抚养费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是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九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同时,当事人在出狱后应该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属于暂时无法支付的状态,但是出狱后还是要补回来的。
纵横法律网 杨冬梅律师
坐牢的人失去了人身自由,没有收入,拿什么支付抚养费?木脑吗?
坐牢怎么给啊?
法院这么判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