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发现林权证错、漏登记的或者遗失、损坏的,有关林权权利人可以到原林权登记机关申请更正或者补办。
1981年县颁发的山界林权人复印件,在法律上认可吗?处理山界争议起可以作证据出庭吗?
那你的山界林权证是谁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