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撞死人的赔偿方案???在线等!!希望律师给解答!

2025-03-07 06:31: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火车撞死人,如果这个人当时不是在为铁路服务或者不是在列车上,那么基本上是被撞的人全责。
火车撞死人,根本就没什么赔偿方案,即使有,也是补助性质的,而且是一次性的!

国务院颁布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第6条:
“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严禁钻杆、跳栏或与火车抢道。……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驾车人或行人负责。”
第12条:
“属于铁路部门责任造成事故的,伤者的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费,死者的火葬费或埋葬费,按规定给予伤亡者家属的一次性抚恤费,以及因事故而造成的直接损失费用,由铁路部门负担。属于伤亡者本人或所属单位责任造成事故的,各种费用由伤亡者本人或所属单位负担。在事故责任尚未判明前,各种费用暂由铁路部门垫付。”
第13条:
“凡属本人或所属单位责任造成死亡或伤残,经济确有困难的,铁路部门可按《暂行规定》酌情给予一次性救济费。如生活仍有困难的,可由伤亡者所属单位酌情给予一次性补助。对全家无人在业的,可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社会救济。
特殊情况的路外伤亡事故,可酌情增加一次性救济费金额,但须经事故调查处理委员会提出意见,报事故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审核,由铁路分局批准后支付。增加的一次性救济费金额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元。”

看到了吗?
也就是一次性的救济几百元钱。

补充答案:
看了楼主对“超级无敌猪八戒”先生回答的追问,又了解了一些情况,索性把上述暂行规定的第六条写全:
“各种车辆和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行车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并听从道口看守人员的指挥。严禁钻杆、跳栏或与火车抢道。通过车站、货场内的平过道,要认真执行站、场有关规定。遇危险道口时,必须停车了望。严禁在站台上骑自行车。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由驾车人或行人负责。”
看到了吧?
不管列车怎么行驶,是不是该停车,是不是进错了道,如果行人遵守了上述规定,都不可能撞到人,更不可能撞死人。
因此该事故“由行人负责”。

回答2:

你最好说清楚具体情况,因为面这块很乱
现在的铁路交通事故赔偿都是针对旅客的,也就是说死者是铁路旅客这是前提,按15万和死者诉讼法院所在地居民收入20年两个标准高的算,另外再加上保险金,特殊条款等其他标准计算总和.
如果不是旅客,比如私自在铁路沿线行走被撞死,这个就冤了,这个参考标准是70年代制定的,按那时的标准只能赔偿几百块.总的来说你必须请律师介入,我也不打算在这里说太多,变数太多,说不清楚的.

回答3:

受害人死亡赔偿:
1、 丧葬费:当事人的平均工资×6个月
2、 2、死亡赔偿金: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籍确定是农村还是城镇活口)
3、 被抚养人生活费
4、 交通费
5、 住宿费
6、 精神损害抚慰金
7、 财产损失

回答4:

可以参考去年温州动车事故的赔偿标准来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大约是90万元左右。如果说按铁路部门原有的标准来计算,会很少的。

回答5:

跟铁路部门谈啊?
根据死者的年龄、家庭情况、所在地生活水平、孩子及父母等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