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旷工三天的证据,是可以将劳动者辞退的,但是还是需要支付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旷工之日不予计薪,但其他薪资仍然需要发放,有问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检举
可以!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