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描述,收到法院传票名字是公司经手人是个人,对个人有影响吗?作为旁观者来看,不论是公司法人代表,还是个人一经收到法院传票,就应该前去应诉,不论你是否是有理方,还是无理方,只有应诉方可知道你是属于那种情况,否则法院会缺席判决,即便是你有理也将不会被采纳。至于对个人有无影响,那只是对一个案件的判决,只要是你按照法院判决执行,是不会有影响的,除非是你不执行法院判决,又无理取闹,这样对个人是有影响的,会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自己斟酌吧年轻人。只是个人观点仅供参考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