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司法考试后报考法院检察院的问题

2024-11-06 15:3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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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报考检察院,法院的职位一般都要通过司法考试的,几乎是各地检法录取公务员的一个硬性指标了,而且更多的职位是要求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从公平意义来讲,应届毕业生的职位可供选择的是不少,从录取的实际情况来看,应届生是没有竞争力的。2,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和报考法院、检察院职位但未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笔试。专业笔试由招录机关所属的自治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级以上人事考试机构配合市级以上招录机关具体实施。
以下是权威部门的建议:
填报职位是今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务员考录中非常重要的环节,能否准确地分析判断形势,合理地运用填报技巧,关系到考录的成败。近日,一些考生或家长咨询填报职位的注意事项,为帮助考生准确地填报职位,我们把填报职位有关注意事项采取问答形式进行解释,供考生参考。
问题一:哪些材料中,可看到报考条件和各职位的具体要求?
答:考生可查阅公务员考录简章中的报考条件部分和职位表中的学历、专业、其他项,11月25日上网的《全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务员考录填报具体职位有关事宜公告》中也就一些主要报考条件和注意事项再一次进行了提示。另外,考生也可通过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电话、检察院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问题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B类(未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是否可报考市(地区)和市区法官助理、法官助理、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职位?
答:不能。只能报考县(不含市区)法官助理、法官助理、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职位。如C类资格证书能够填报开县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但不能填报市人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
问题三: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C类(未取得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学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是否可选择司法部放宽的报考市区法官助理、法官助理、检察业务、检察业务职位?
答:不能。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C类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才能够选择。
问题四:在填报具体职位时,如何避免“扎堆儿”现象?
答:考生在填报具体职位时,普遍热衷于级别较高的市法院、检察院和条件较好的基层法院、检察院,容易出现“扎堆儿”现象,致使部分考生选不到职位。尤其是分数较高的考生,更容易挤到一起,无法体现出分数优势。为尽量减少此类现象出现,考生要认真研究各职位要求,正确估价自己的实力,尽量选择一些能够体现分数优势的职位竞争。如在一个相对较热门的职位可能只是刚刚入围,而换一个职位可能排名会很靠前。
问题五:通过司法考试和硕士研究生免试人员填报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通过司法考试和硕士研究生免试人员,因法律科目分数相同,笔试成绩可能会很接近,且排名普遍靠前,更容易造成前面所说的“扎堆儿”现象,因此,为体现高分优势,应尽量填报把握性较大的职位。
问题六:第一次填报职位重要吗?
答:考生填报职位后,即可在网上看到该职位的报名人数及本人排序名次,考生可根据本人报考职位的排序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可自由调整个人的报考职位。截至第一次填报职位结束时,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工作人员将按每一职位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例如,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要7人,在报考该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序,在第一次填报职位结束时,取前21名符合条件考生作为该职位的面试人选,第22名以后考生转入第二次填报职位)。为此,考生应特别注意第一次填报,尽量确保成功,否则第二、三次填报很可能没有合适职位可选择。
问题七:考生填报职位前,是否需要准备几个志愿?
答:是的。由于每次填报职位时间安排较短,且在填报过程中一直处于动态之中,考生要根据本人的笔试成绩,应首先与家人、朋友商量准备多个选择志愿,以便在填报职位过程中随时调整。
问题八:考生填报一个具体职位后,是否还需关注该职位变化情况?
答:填报具体职位时,因各职位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考生一定要始终在网上关注报考职位排名情况,以便随时调整。
问题九:分数线下的考生是否还有机会?
答:根据简章要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可降分增补。未上线且接近分数线的考生也应随时关注网上公告,以防错失机会。
问题十:如何确认填报职位成功?
答:考生填报职位后,应在下一次填报职位开始时,及时通过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若系统提示不成功,应抓紧时间参与再次填报。

回答2:

1、完全可以,没有问题。一般招聘条件都是通过司法考试,没规定必须要拿到资格证。
2、法院检察院的竞争范围可能小点,不过竞争压力比一般岗位要大的多。每年国考省考,法院检察院的笔试分数线都是所有岗位里最高的,大家都是学法律的,论这种考试谁都不会差到哪里去。通过司法考试更不算什么条件,很多人都通过了。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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