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租没慧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察游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弊答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