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式记账法是单式记账法的对称。复式记账法是对每项经济业务按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关账户中同时进行登记的方法。
复式记账法的理论依据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等式。按照会计等式,任何一项经济业务都会引起资产与权益之间至少两个项目发生增减变动,而且增减变动的金额相等。因此对每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都可以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相关账户中作等额双重记录。这种记账如实反映了经济事物的客观联系,是一种科学的记账方法。
优点
可以全面、清晰地反映出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而且还能通过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
缺点
记账手续繁杂。
复式记账的理论依据是会计基本等式。复式记账按记账符号,记账规则、试算平衡方法的不同,可分为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借贷记账法是一种最杂、当今运用最广泛的复式记账法也是目前我国法定的记账方法。至于哪一方记增加金额,哪一方记减少金额,则取决于账户所要反映的经济内容和业务性质。
复式记账法的理论依据是会计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仅此一个,没有其他的依据了。
“会计恒等式”是复式记账的原理。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所反映的资金平衡关系。
采用复式记账法,可以全面地、相互联系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全貌,并可利用会计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试算平衡公司,来检查账户记录的准确性,它是一种比较完善的记账方法,为世界各国所通用。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曾出现过三种复式记账法,即借贷记账法、增减记账法和收付记账法。1993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记账必须采用借贷记账法。
理论依据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记账规则是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