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姐有精神病史,她丈夫要离婚,孩子5岁怎么办?她丈夫起诉离婚还不要孩子。谁能解答下 谢谢了

2025-02-28 13:30:32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假如你姐姐的病史是婚前就有的,那么只要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判离的,但从孩子的成长环境出发,会判给父亲,而且法律有规定离婚中要照顾女方和孩子利益,可以要求男方给予适当的经济扶助。

回答2:

因为你姐姐有精神病史 如果他现在精神不错的情况下 要求孩子孩子给他 如果精神不好 法院会强行让男方抚养 如果有第三人 如身体健康的奶奶 姑姑等愿意抚养 法院会考虑给孩子的亲戚 有点像寄养

回答3:

如果男方身体没有任何问题 财务状况良好的话 法院一班会把小孩判给他 因为你姐姐有病史 不会把小孩给你姐姐抚养 如果男方不具备以上条件 法院会考虑另外的一些监护人 比如像爷爷奶奶 外公外婆 叔叔姑姑 舅舅姨姨 之类的 实在不行就会送往福利院 不过有亲戚在一般不会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