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属于财务资料吗,该哪个部门存档

2024-11-06 12: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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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贷款合同属于财务资料中的原始凭证,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根据贵公司的实际情况,还是放在财务部专人保管就行了。

回答2:

属于财务存档资料,因为日后的利息的核算和到何时归还本金,随时要查档的,所以应当由财务部存档,其他部门需要财务部可以让其查看或者提供复印件。

回答3:

贷款合同属于财务资料,存档情况要视你们公司的部门分工情况而定。如有明确的公司档案管理部门,那合同履行完后按公司归档要求统一送档案室存档,一般每年一次。如没有档案管理部门,谁经手谁负责,应该留存在财务部门。有的公司设有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公司所有合同,则合同签署后原件存法务部门,经办部门留存复印件。

回答4:

应该属于财务存档的资料,财务应保存合同的原件,以备查询。如其他部门有需要,可以保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