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款利息一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二是计入(冲减)购建资产成本。 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而在为简化核算起见,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其发生金额较小的财务费用(减利息收入),可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由此可见,除为购建资产而专门设立的资金帐户的存款利息(且在资产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前)应计入(冲减)工程成本外,其余均应直接列入当期的财务费用。
1、属建设期的利息收入,在收到利息时应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户 贷:基建工程支出-待摊费用 2、非建设期利息收入,应作分录: 借:银行存款户 贷:财务费用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分为两种情况:
1、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根据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应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2、计入(冲减)购建资产成本。
企业借银行存款为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其发生金额较小的财务费用(减利息收入),可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借入的银行存款为购建的固定资产时一部分金额存入银行的利息冲减资产成本。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工程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