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产品质量鉴定

2025-02-23 14: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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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产品质量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产品质量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依据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如产品质量法、合同法等)和有关国家、部门、行业标准以及相关科学技术知识对某一特定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一种活动。
质量鉴定的产品大多是已损坏、失效、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产品质量鉴定是通过对产品的观察、检测、结合专家组的意见,对产品整体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判断。
从事产品质量鉴定的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取得在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名册内,否则鉴定是无效,中科检测产品质量鉴定中心是广东法院司法委托专业机构。

回答2:

2019年4月全国首个产品质量鉴定团体标准《产品质量鉴定通用程序规范》正式发布,产品质量鉴定通用程序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结合当前产品质量鉴定的工作实践,规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调节的产品的质量鉴定活动程序;有专门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从其规定,也可参照本标准规定的程序开展鉴定活动。多家单位参与起草,例如,上海市司法鉴定理论研究会、上海华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回答3:

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回答4:

产品质量鉴定的特征
质量鉴定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2、质量鉴定对争议产品而言,没有争议的产品质量鉴定,不适用。
  4、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由专家组对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阅读全文>>产品质量鉴定的申请
1.申请人  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指定质量鉴定组织单位承担产品质量鉴定工作。质量鉴定组织单位可以是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也可以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或者社会团体。
  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产品质量鉴定申请的申请人,是指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处理产品质量纠纷有关社会团体,产品质量争议双方当事人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行政管理部门。
  2.不予受理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下列产品质量鉴定申请不予受理:一是申请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二是未提供产品质量要求的;三是产品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四是受科学技术水平限制,无法实施鉴定的;五是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已经对产品质量争议作出生效判决和决定的。
  3.产品质量鉴定委托书阅读全文>>产品质量鉴定的概念
 所谓产品质量鉴定,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根据申请人的委托要求,组织专家对质量争议的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的过程。
  质量鉴定有以下几个特征:
  1、只有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接受质量鉴定申请;质量鉴定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组织单位组织实施。
  2、质量鉴定对争议产品而言,没有争议的产品质量鉴定,不适用。
  4、质量鉴定的技术工作由质量鉴定组织单位组织技术专家进行,由专家组对产品进行调查、分析、判定,出具质量鉴定报告。阅读全文>>

回答5:

主要服务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质量纠纷案件,天纵鉴定就是产品质量鉴定机构,可以去www.skylabs.cn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