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理解系统治疗的意义
您已经结束为期6个月的系统治疗(初治结核系统治疗最少是6个月),治疗满6个月后,医生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进行病情分析。在广东初治结核系统治疗时间为6至9个月,如果满六个月后,能再巩固治疗几个月,会大大降低肺结核复发的可能性,所以这个就得看你自己选择。以后没年复查一次就好,避免复发!
建议再服三个月巩固期抗结核药。至于疫苗是因为你体内未产生抗体,所以建议您打疫苗激活抗体,以防感染后发病!
温馨提示:你的主治医生算是帮你想得很周到的了,比较负责任,要换其它大医院的医生,根本不会有那么多话和你说那么多话。
明确地告诉你有必要再服药三个月。
因为抗菌药的滥用导致细菌耐药性变化,想要把什么东西完全消灭是很困难的,“医生明明说你的检查结果没什么问题,”这就说明你感染的结核菌对使用的药物是敏感的,效果也确定,但这不代表已经完全清除了你体内的细菌,再吃三个月对你只有好处,况且结核病的规范治疗也是这么说的。
至于甲肝疫苗的问题,你可以回忆一下,是不是抽血检出了什么问题?又或许是医生口误,想说别的说成了甲肝。
停药2个月后复查让你再次服药这就需要注意是不是复发了,如果是复发就不止再服3个月了,如果没有复发作为巩固再服2-3个月还是可以的,至于甲肝疫苗需要考虑到以下2个方面1.在肺结核服药期间的患者是禁止使用甲肝疫苗的因为注射后的一段时间肝功能会出现异常,2.甲肝疫苗有两种,一种只需打一针另一种则需要打两针中间相隔半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