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欠丙10万,甲为乙的债务担保人,后来因某些原因丙又欠乙10万,两债务同时到期,甲可否替乙主张乙丙

2025-04-29 19: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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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法律上有一个说法,乙丙方对自己的债务不抵消的。甲方可以根据他们的债权债务情况告知他们抵消,如果不抵消,那么丙方无权要求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在法律上的表述是担保人提供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债权人不向债务人主张债务,那么在财产线索的金额内,担保人不负责偿还。但是超过提供的财产线索的范围以外的债务仍然承担担保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特别要注意操作方式。

回答2:

理论可行,无法律依据

回答3:

做三份协议,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