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区别表现在()

2025-03-14 04: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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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区别如下:

1、行政指导不产生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行政合同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行政指导是单方行为,而行政合同是双方行为。

3、行政指导是双方行为,而行政合同是单方行为。

4、行政指导对于行政相对方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而行政合同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扩展资料:

司法实践中行政允诺和行政合同实践

1、行政机关基于防治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向相对人作出在其完成某一特定行为后给予一定奖励的承诺属行政允诺——绵竹市汉旺镇新农源养殖专业合作社、绵竹市汉旺镇人民政府、李代明其他行政管理行政行为纠纷案。

2、行政相对人起诉行政主体的依据系双方之间所达成的协议,而非行政主体作出的单方意思表示的,应当定性为行政协议争议——宁夏大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衡南县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协议纠纷案。

3、行政机关作出仅为其自身设定义务的单方行为,相对人无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协议的,应认定双方之间存在行政允诺法律关系——涟水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涟水县人民政府、涟水县财政局等行政允诺案

回答2:

  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区别表现在:
  ① 产生不同;合同基于意思表示一致,指导基于主体“积极行政”;
  ②作用不同,合同为实现特定目的而与相对人订立合同,指导是主体管理的行为;
  ③ 性质不同,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指导是单方行为;
  ④ 效力不同,合同有实际效力,指导不产生强制力;
  ⑤ 行政主体在行政合同中有对相对人不符合合同行为的制裁权利,而行政指导中不能制裁相对人。

回答3:

你好,答案明显是C。
行政指导、行政合同一般都不具有强制性,都是合意行为而非单方行为
两者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

回答4:

BCD应该都是对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