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就有房子,没有还钱能力;那欠的钱咋办?这是啥法律?

2025-02-23 22:3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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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从法律角度讲,债务人有义务偿还所负债权人的的债务,这是没有任何争议的。如果你通过诉讼途径追偿债务,只要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会判决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债务;二、从司法实际讲,法院执行工作目前是其难点之一,许多债务人没有或者说没有足够的的履行还款能力,使法院的判决往往成为一纸空文。如你所说的情况就大体如此,债务人除了房产外,另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能够用来弥补当事人利益的只有房产,但是,法院执行也必须考虑债务人一家的生活,不能为了债务人的权益致使其一家无家可归,流浪街头,过席天幕地的生活,这样执法也欠人道,尤其是债务金额与房屋价比距离较大时,如债务仅数千元,而房屋价值数十万元,将房屋拍卖以清偿债务,也乏实际;三、但是,不论如何,个人观点觉得还是应该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以免时效超过,通过诉讼固定债权,待日后债务人履行能力好转时不至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回答2:

根据公序良俗 这个房子所有人你 但是他没房子住 一家人不能走投无路 所以房子是他们一家住
你可以帮他买个便宜的房子让他们住 然后你把欠债的房子卖了 你赚中间差值
也就是说只要你帮他们解决住宿问题 你就可以得到房子。

回答3: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可以通过诉讼,执行他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