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可否向职工追偿?

2024-11-20 13:18:2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职工工作中因故意致人损害,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是可以向职工追偿的,但是赔偿比例有一定的限制。但是职工工作中因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用工单位承担责任后不可以向职工追偿。“过失”是事故制造者意外或违章操作造成,无故意伤人意愿,应按工伤事件处理(按“劳动法”)处理,些种情况用工单位不可向事故制造者追偿。

根据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扩展资料:

工伤认定需要的材料:

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本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工伤职工或者其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之内,也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填写相关资料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求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资料。另外,还要提交下列材料:

《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回答2:

可以的,但是赔偿比例有一定的限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中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答3:

依据责任的认定,可以要求有责的员工按责任大小赔偿。

回答4:

“故意”与“过失”是两回事,要分清楚处理:故意行为属违反相关法律行为,应交公安机关处理,工厂应视伤害成度道义上可作出适当补助金。 “过失”是事故制造者意外或违章操作造成,无故意伤人意愿,应按工伤事件处理(按“劳动法”)处理,些种情况用工单位不可向事故制造者追偿。
举例:员工之间在工厂里或工作中打架,造成一方受伤或置人死亡,属违法行为,应送公安机关处理;员工工作中违章操作致气体爆炸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其他员工伤亡,则按“工伤”相关法律条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