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就是不能给!因为给了可能会有后续很多麻烦,而且难民本人是否会借机敲诈公司也不好说!如果不给,就没有人能够指责,而难民生命安危与公司利益也没有关系!虽说冷血,但是要想做好公司,就先管好自己的事,而不是去管这种跟自己没关系的事!公司做慈善都是有钱了再拿一部分去做!而不是靠这种惹麻烦上身的方式去做!
简单两全的做法就是,通知难民自带包装袋或盛具来领面包,提供去掉包装的裸面包。包装物全部销毁或带回公司,知情人保密;组织记者有序参观并安排与获赠难民的接触等。
很简单:只要不是霉变到不可食用的,停车,搬出面包,暗示难民“哄抢”。具体怎么做,视现场环境而定。在人、车多的地方,注意人身与交通安全;有沟坎的地方注意跌伤等。
1、难民生命安全大于公司名誉,公司尊重生命,所以不可以见死不救,面包必须给难民;
2、必须和难民说明面包已经过期,食用可能对身体有害甚至危及生命,让难民自愿领取;
3、面包并不是公司送给难民的,而是公司“扔”掉,难民自己捡的;
4、出于销毁的成本的考虑,公司与面包销毁的地点之间距离应该不是很远,完全可以留人安抚难民,车辆返回公司去运送新鲜面包并及时通报慈善组织;
5、公司向难民分发新鲜面包,请记者监督采访,并呼吁社会各界伸出援手,可以提升企业形象;
6、假设销毁地点与公司之间离得特别远,且难民必须吃过期面包,公司需要向记者说明自己的难处,营造悲情英雄的形象,先占领道德制高点,再迫使记者说出在同等情况下,必须把过期面包给灾民,让公司的选择无可指责;
7、如果难民吃了过期面包并没有不良反应,则可以趁机宣传公司产品——即便过期仍然可以放心食用;
8、如果难民吃了过期面包之后产生严重不良反应,额,那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说明产品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