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设计不提倡用高路堤和深路堑。但也没完全制止。根据《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的1.0.7 和3.7.1条。土质路基填筑高度不宜超过20米,岩质路基不宜超过30米。超过了尽量用桥隧。请参考“条文说明”中总则1.0.7和3.4.2条的说明。
要看临界高度,使高速公路的路基处于干燥或中湿状态临界高度:与分界稠度相对应的路基离地下水位或地表积水水位的高度称为路基临界高度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