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需要变更,都需要带什么资料?

2025-02-28 13: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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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企业变更
企业需变更情况:报关企业取得变更注册登记许可后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
企业办理变更所需资料
**视变更内容而定,遵循如下**
1)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1份;
2)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1份;
3)报关单位变更申请表1份;
4)委托书1份(企业委托到海关办理业务的当事人) ;
5)变更批复原件1份(外经委颁发的关于变更的红头文件)(内资企业无需提供);
6)外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
内资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复印件1 份
7)《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
8)《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
9)《开户许可证》复印件1份(人民币账户、必需与法人代表姓名一致);
10)《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
11)海关颁发的《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
12)涉及到企业章程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章程。

企业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在相应的审批机关变更后的有效证件;所有变更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按照以上排列顺序依次整理。
注意:
变更公司名称不需要提供:(2)
变更公司地址不需要提供:(2、9)
增资、减资、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内外销比例不需要提供:(2、9、10)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随时找我就好啦!我江苏昆山的,很乐意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