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烈士的资料

2024-11-01 05: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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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方志敏,1899年
生,江西省弋阳县人。1922年8月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3月转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1月,参与领导弋横起义,创建赣东北苏区,领导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10军。先后任赣东北省、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10军、红11军政治委员,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他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赣东北实际相结合,创造了一整套建党、建军和建立红色政权的经验,毛泽东称之为“方志敏式”的根据地。
1934年11月初,方志敏奉命率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北上,任红10军团军政委员会主席。至皖南遭国民党军重兵围追堵截,艰苦奋战两月余,被7倍于己的敌军围困。他带领先头部队奋战脱险,但为接应后续部队,复入重围,终因寡不敌众,于1935年1月27日在江西玉山陇首村被俘。被捕那天,两个国民党士兵搜遍方志敏全身,除了一块怀表和一支钢笔,没有一文钱。诚如方志敏所说:“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在狱中,面对敌人的严刑和诱降,他正气凛然,坚贞不屈。1935年8月6日在江西南昌下沙窝英勇就义,时年36岁。

董存瑞
董存瑞,1929年生,河北省怀来县人。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当过儿童团长,13岁时,曾机智地掩
护区委书记躲过侵华日军的追捕,被誉为“抗日小英雄”。1945年7月参加八路军。后任某部六班班长。194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军事技术过硬,作战机智勇敢,在一次战斗中只身俘敌10余人。先后立大功3次、小功4次,获3枚“勇敢奖章”、1枚“毛泽东奖章”。他所领导的班获“董存瑞练兵模范班”称号。
1948年5月25日,我军攻打隆化城的战斗打响。董存瑞所在连队担负攻击国民党守军防御重点隆化中学的任务。他任爆破组组长,带领战友接连炸毁4座炮楼、5座碉堡,胜利完成了规定的任务。连队随即发起冲锋,突然遭敌一隐蔽的桥型暗堡猛烈火力的封锁。部队受阻于开阔地带,二班、四班接连两次对暗堡爆破均未成功。董存瑞挺身而出,向连长请战:“我是共产党员,请准许我去!”毅然抱起炸药包,冲向暗堡,前进中左腿负伤,顽强坚持冲至桥下。由于桥型暗堡距地面超过身高,两头桥台又无法放置炸药包。危急关头,他毫不犹豫地用左手托起炸药包,右手拉燃导火索,高喊:“为了新中国,冲啊!”碉堡被炸毁,董存瑞以自己的生命为部队开辟了前进的道路,年仅19岁。

回答2:

根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条件及陆续发布的有关解释文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规定的机关批准,即可称为革命烈士。1、对敌作战牺牲的;2、对敌作战负伤后因伤死亡或对敌作战负伤致残医疗终结评残发证后,一年内因伤口复发死亡的;3、在作战前线担任向导、修筑工事、救护伤员、执行运输等战勤任务牺牲,或者在战区守卫重点目标牺牲的;4、因执行革命任务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敌人俘虏、逮捕后坚贞不屈遭敌人杀害或受折磨致死的;5、为保卫和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6、因在边防、海防执行巡逻任务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坏人杀害的;7、因侦查刑事案件,制止现行犯罪或逮捕、追捕,看管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被反革命分子,刑事犯罪分子杀害的;8、因维护国家治安,同歹徒英勇斗争被杀害的;9、因执行军事、公安、保卫、检察、审判任务,被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的;10、因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革命原则,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对犯罪分子杀害或被报复杀害的;11、部队飞行人员在执行战备飞行训练中牺牲和在执行试飞任务中牺牲;12、死难情节特别突出,足以为后人楷模的。其中第五项的适用范围,在1980年《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公布之后,才扩大到全民,在此以前,除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部分人员符合这一条件可以按规定批准为烈士外,其它牺牲人员一般不能按此规定追认为烈士。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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