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宪法规定,政府由国家元首共和国总统负责。凡在智利出生、年满40岁、有选举权并具备其他必要条件的公民均可竞选总统。每届总统任期结束前90天,必须举行新总统选举。国家不设副总统职位,若当选总统因故暂时无法就职,应按参议院院长、最高法院院长和众议院院长的顺序出任总统。若当选总统因故根本不能就职,应在60天内重新进行大选。若总统出国访问等,短期不能行使职责可由一名内阁部长(一般是内政部长)出任代理总统。若总统在任内去世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任期,由参议院以绝对多数同意任命一位继任总统,任职到该届政府期满为止,并不得参加下届总统竞选,其任职期间拥有宪法给予共和国总统的一切职责,但无权解散众议院。未经参议院同意,总统出国不得超过30天,也不得在其任期最后90天内离开国家。总统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