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墙体中的接槎在规范中的要求是什么?拉结钢筋的设置要求是什么?

2024-11-17 15: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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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砖砌墙体中的接槎在规范中的要求是什么?拉结钢筋的设置要求是什么?
答:5.2.3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小高度的2/3 。
5.2.4 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放置2Φ6拉结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末端应有90º弯钩。
说明:5.2.3-5.2.4 砖砌体转角处和交接处的砌筑和接槎质量,是保证砖砌体结构整体性能和抗震性能的关键之一,唐山等地区震害教训充分证明了这一点。根据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对交接处同时砌筑的连接性能最佳;留踏步槎(斜槎)的次之;留直槎并按规定加拉结钢筋的再次之;仅留直槎不加设拉结钢筋的最差。上述不同砌筑和留槎形式连接性能之比为1.00:0.93:0.85:0.72。
对抗震设计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允许留直槎并按规定加设拉结钢筋,这与原《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98相对照做了一点放松。这主要是从实际出发,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留直槎加设拉结钢筋时,其连接性能较留斜槎时降低有限,对抗震设计烈度不高的地区允许采用留直槎加设拉结钢筋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