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第一次开庭休庭以后发现新的证据,该证据有效么

2025-04-24 20: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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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效。
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属于一审中的新证据,实践中,对于举证期限现在法院要求不是很严,尤其是对于案件处理结果有直接影响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不采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