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签的一年劳动合同,要是不想做了,只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是不是就不要赔违约金?求解,谢谢

2024-11-17 19: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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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辞职是员工本人的意愿,如果和单位协商一致,那么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不一定需要提前三十天。
2、如果单位不同意员工马上离职,那么员工就需要根据公司安排,在提出离职申请的一个月内办理辞职手续。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合同后,在劳动合同期限范围内辞职,那么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不然,发生的社保费用由劳动者自己承担。至于违约金,那么要根据公司安排的培训情况,或者签订竞业协议,那么劳动者在约定服务期内辞职,就要支付违约金。如果没有这个提前申请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