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档电量:第一档为0-180千瓦时/户·月,第二档为181-400千瓦时/户·月,第三档为超过400千瓦时/户·月以上的电量。分档电价:第一档保持现行电价标准(0.57元)不变,第二档每千瓦时提价0.05元,每月最多增加电费11元,第三档每千瓦时提价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