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退休,年龄是按身份证还是档案?

身份证写小了1岁
2024-11-15 20:51: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一)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各地区要严格按《通知》规定的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审批权限,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要建立审批工作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对审批工作的监督。

(二)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三)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统一由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医疗诊断,并出具证明。非指定医院出具的证明一律无效。

地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负责定期审核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作出鉴定结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成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标准,暂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1-4)级》执行,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做出补充规定。

扩展资料

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1、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用于同一名职工。

3、对国家关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和条件的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  

参考资料: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回答2:

  办理退休手续以档案上的年龄为标准。
  根据劳社部发〔1999〕8号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关于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本人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凡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即可据此确定其退休年龄。如本人档案记载有几个出生日期的,按本人档案记载中与身份证所一致的日期为准。身份证与本人档案完全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杜绝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的现象。

回答3:

办理退休,年龄是按身份证来确定的。
不管你以前档案里的出生年龄怎么记载,退休一律以社保局记载的年龄为准,而社保局以身份证为主。
假如你的身份证年龄和档案里的不一样,在退休前,就应该将身份证送到社保局,由他们立即按身份证上的记载改正,这是法律规定的,“年龄以公安局记载的为准,其他一律没有法律效应”,谁都不能另搞一套,包括社保局也无权不承认身份证上的唯一法律记载。
很多人都已经如此按现在的身份证年龄办理退休成功。现在的档案记载有很多不准确的记载,不符合法律效应。

回答4:

当身份证年龄和档案年龄不一致时,按档案年龄计算。
劳动部有明确的条文通知,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年龄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并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内容。
但是还会有一些特殊情况出现,例如正常缴纳了养老保险,但退休时缺少档案,无法审核档案内年龄,会影响办理退休时的审核,在办理时流程会稍微复杂一些,因此我们要将档案存放好,以免退休时无法提供。

回答5:

退休年龄已档案为准。
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