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最新量刑标准:行为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若是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罪主体是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基本刑罚: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加重情节: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特别严重情节: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发布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和通知,以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罪责刑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