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工伤。
疾病可以构成工伤的情况只有两种,一种是职业病;另一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中风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四)患职业病的;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了参照工伤待遇的几种情形,其中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这一项规定了结果是死亡,时间是48小时内。
如果能够证明中风是因为工作原因引起的,可以按照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处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但证明因果关系应该很难。
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死亡的,视为工伤。你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就可以判断出,你大伯不符合这一规定的。
如果与工作无关,应当不属于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