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3年的劳动合同,有6月试用期合法吗?

2025-03-03 04:2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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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法,《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为A
3个月<或=A<一年的,试用期<或=一个月
一年<或=A<三年的,试用期<或等于2个月
三年<或=A的,试用期<或=6个月

回答2:

合法的,但是你要是觉得你能力不错,可以提出来,提前结束试用期的。

回答3: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签定以后,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回答4:

三年以上,包含三年。

使用期不超过6个月(含6个月) 合法。(合法不合情,呵呵,欠缺人性化)

回答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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