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
2011年4月2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拟调至3500元,2011年9月1日起实行。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如果某人的工资收入为5000元,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2012年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工资薪金,免征额3500。工资减3500,再减个人负担的社保,然后计算个税。
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3500元。
3500,超3500按阶梯税率扣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