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满后,如果物业出现了问题,维修责任人是谁?

保修期满后,如果物业出现了问题,维修责任人是谁?
2024-11-22 1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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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看看情况,
  1.物业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2.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3.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最后,建议有空看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很有用。。。。

  从《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法规规定看,物业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用应该区分对待:属于建设单位保修范围内的保修费用理所应当由建设单位自己承担;属于业主人为使用导致的维修费用,应该由责任人承担;但属于人为使用导致的维修费用,如果找不到责任人,或者责任人是全体业主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九条的法律规定,“经业主共同决定,”仍然可以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