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析:总观全诗,《夜莺颂》既表达了诗人对现实痛苦的感受,也诗意地描写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和生命态度。诗歌融合了现实的忧郁和想象性的解脱,充分表达了人类生活经验的双重性。作者虽然因现实痛苦而倍感孤独,但创造性的想象和诗艺的心醉沉迷使他内心的生活极为丰富。
借助想象,主人公在第四、五节中平抑了痛苦,但最后两节又和开始相应,回到这痛苦。现实总代表着失意,想象则给诗人幸福,但无论是被引到哪一个方向,作者始终在反思,而反思总处于迷惑之中。
在这生命状态的流动转换中,夜莺的歌声不仅表现为生命的理想、美的理想,也有了更为丰富的探索生命意义的内涵。
《夜莺颂》是英国诗人约翰·济慈的诗作。全诗共八节。开始写诗人自己听莺歌而置身瑰丽的幻想境界。继而写纵饮美酒,诗兴大发,凭诗意遐想,随夜莺飘然而去,深夜醉卧花丛,缕缕芳香袭面而来,诗人陶然自乐,心旷神怡,愿就此离别人世。
人都有一死,而夜莺的歌却永世不灭。想到此,梦幻结束,重返现实。在济慈看来,他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是庸俗、虚伪和污浊肮脏的,而永恒的大自然则绮丽秀美、清新可爱。因而对丑的鞭挞和对美的追求构成了他抒情诗的基调。
评论家认为诗人以夜莺的歌声象征大自然中永恒的欢乐,并与现实世界中人生短暂、好景不长相对照。诗人把主观感情渗透在具体的画面中,以情写景,以景传情,意境独特新奇,不落俗套。通篇由奇妙的想象引领,写来自然、流畅。另外此诗也是浪漫主义抒情诗歌中的力作。
作者简介:约翰·济慈(John Keats,1795—1821),英国诗人。出身贫苦。曾学医,做过医生助手。具有资产阶级民主思想,厌恶资产阶级社会;向往古希腊文化,幻想在“永恒的美的世界”中寻找安慰。
在一部分作品中也涉及社会政治问题,如十四行诗《致考苏斯科》、《写于李·亨特出狱之日》等。其诗优美,如《夜莺颂》、《秋颂》和《希腊古瓮颂》等。还运用希腊神话题材写有长诗《恩底弥翁》和《赫披里昂》。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夜莺颂
夜莺颂
我的心在痛,困顿和麻木
刺进了感官,有如饮过毒鸠,
又象是刚刚把鸦片吞服,
于是向着列斯忘川下沉:
并不是我嫉妒你的好运,
而是你的快乐使我太欢欣--
因为在林间嘹亮的天地里,
你呵,轻翅的仙灵,
你躲进山毛榉的葱绿和荫影,
放开歌喉,歌唱着夏季。
哎,要是有一口酒!那冷藏
在地下多年的清醇饮料,
一尝就令人想起绿色之邦,
想起花神,恋歌,阳光和舞蹈!
要是有一杯南国的温暖
充满了鲜红的灵感之泉,
杯沿明灭着珍珠的泡沫,
给嘴唇染上紫斑;
哦,我要一饮而离开尘寰,
和你同去幽暗的林中隐没:
远远地、远远隐没,让我忘掉
你在树叶间从不知道的一切,
忘记这疲劳、热病、和焦躁,
这使人对坐而悲叹的世界;
在这里,青春苍白、消瘦、死亡,
而“瘫痪”有几根白发在摇摆;
在这里,稍一思索就充满了
忧伤和灰色的绝望,
而“美”保持不住明眸的光彩,
新生的爱情活不到明天就枯凋。
去吧!去吧!我要朝你飞去,
不用和酒神坐文豹的车驾,
我要展开诗歌底无形羽翼,
尽管这头脑已经困顿、疲乏;
去了!呵,我已经和你同往!
夜这般温柔,月后正登上宝座,
周围是侍卫她的一群星星;
但这儿却不甚明亮,
除了有一线天光,被微风带过,
葱绿的幽暗,和苔藓的曲径。
我看不出是哪种花草在脚旁,
什么清香的花挂在树枝上;
在温馨的幽暗里,我只能猜想
这个时令该把哪种芬芳
赋予这果树,林莽,和草丛,
这白枳花,和田野的玫瑰,
这绿叶堆中易谢的紫罗兰,
还有五月中旬的娇宠,
这缀满了露酒的麝香蔷薇,
它成了夏夜蚊蚋的嗡萦的港湾。
我在黑暗里倾听:呵,多少次
我几乎爱上了静谧的死亡,
我在诗思里用尽了好的言辞,
求他把我的一息散入空茫;
而现在,哦,死更是多么富丽:
在午夜里溘然魂离人间,
当你正倾泻着你的心怀
发出这般的狂喜!
你仍将歌唱,但我却不再听见--
你的葬歌只能唱给泥草一块。
永生的鸟呵,你不会死去!
饥饿的世代无法将你蹂躏;
今夜,我偶然听到的歌曲
曾使古代的帝王和村夫喜悦;
或许这同样的歌也曾激荡
露丝忧郁的心,使她不禁落泪,
站在异邦的谷田里想着家;
就是这声音常常
在失掉了的仙域里引动窗扉:
一个美女望着大海险恶的浪花。
呵,失掉了!这句话好比一声钟
使我猛醒到我站脚的地方!
别了!幻想,这骗人的妖童,
不能老耍弄它盛传的伎俩。
别了!别了!你怨诉的歌声
流过草坪,越过幽静的溪水,
溜上山坡;而此时,它正深深
埋在附近的溪谷中:
噫,这是个幻觉,还是梦寐?
那歌声去了:--我是睡?是醒
《夜莺颂》写于一八一九年五月,是十九世纪英国杰出的浪漫主义诗人济慈的代表作。当时这位才华横溢的年轻人身患肺病,且病人膏盲,但他仍呕心沥血、笔耕不停。一天清晨,诗人坐在树下沉思,忽然听到夜莺引吭高歌,使他万感交集,神往不已。他急忙奔进屋去,提笔一气呵成了这篇濒死者的绝唱。
在《夜莺颂》中,诗人的着眼点不在夜莺本身,而是着力于抒写由莺啼诱发而出的想象与幻想的色彩,并从对立冲突中充分展示了诗人听到莺歌时的内在心境。
《夜莺颂》八节,每节十行。开篇诗人即展开了两个意象的交叉,一是诗人的“心痛”,二是夜莺的“欢欣”。病魔缠身的诗人听到夜莺充满生命活力的被剥夺,“心痛”得觉要沉入遗忘一切的河流,同时又为夜莺的“欢欣”所感染——那林泽仙子在绿荫中无羁无绊,自由欢快地生活,令诗人倾慕,生活是多么的珍贵和甜美啊!这种苦中之乐表露了诗人对生活的挚爱之深,对旺盛生命力的景仰。带着这份深情,诗人变异了常人眼里的飞禽,莺啼妖柔是在向他歌咏阳光和百花,或是向他讲述如梦年华的童年呢?夜莺将象征着什么被诗人所追求。因此第二节,诗人进入了渴望的想象,他想象饮下醇酒后沉醉于“绿色之邦” 看到“花神”舞蹈,听到恋歌和阳光温暖的笑声。这一切自然是诗人现实生活中所不丰硕的,那是夜莺生活的国度吧!故而诗人祈求畅饮充满了鲜红的灵感之泉“幻化为夜莺”悄然离开尘寰(觅到一个生之安宁的福地)去幽暗的林中隐没。这儿似乎暗示了“死”的意象。然而,这儿的“死”在诗人看来不过是以接近生之富地和最美妙的瞬间,是一种对不堪承受的浊世的解脱--因为诗人向夜莺如是说:
远远地、远远地隐没,让我忘掉你在树叶间从不知道的一切/忘记这疲劳、热病和焦躁/这使人对坐而悲叹的世界/在这里,青春苍白、消瘦、死亡/而“瘫痪”有几根白发在摇摆/在这里,稍一思索就充满了/忧伤和灰暗的绝望/而“美”保持不住明眸的光彩/新生的爱情活不到明天就枯凋。
这每行诗句,都深深打上了诗人不幸生活的印记。透过它,我们不能不想到诗人的苦难生涯:他从小体弱多病,情感强烈,不曾享有一般孩子的快乐。九岁时,做马夫的父亲从马背上摔下而死,十四岁时,肺结核夺走了正当壮年的母亲,接着是抚养他兄妹四人的外公、外婆相继去世的珍贵来与他相依为命的弟弟汤姆又惨死在他的怀抱;他自己亦将成为牺牲品。他痛感“生命不过是瞬息”(《诗与睡》),死的胁迫使他在散步时都会想到自己“死的时间”,尤其难以忍受的是他还发现自己对范妮的爱只是无望的追求,而自己的诗歌又几乎到处遭嘲笑与抨击,他亲眼目睹了那么多美好生命的谢世,还要目睹自己诗歌与爱情的死亡么?(当然这些怨诉的诗句绝不仅仅是诗人的自况,它概括了更为深广的社会生活内容)____人间乃“忧伤”“绝望”的渊薮。无怪乎:诗人不再迟疑,他又展开诗的无形翅膀,高飞远逸,见到了梦的美境:
夜这般温柔/月后正登上宝座,周围是侍卫她的一群星星;/看不出哪种花草在脚旁/什么清香的花在树枝上,/在温馨的幽暗里,我只能猜想/赋予这果树,林莽和草丛/这白枳花和田野的玫瑰/这绿叶堆中易谢的紫罗兰/还有五月中旬的骄宠,/这缀满了麝香蔷薇/它成了夏夜蚊蚋的港湾。
这是诗人的灵魂寄所。有趣的是,这虽不乏一种神秘气氛和不可衡量的意味,我们却并没有为之坠入虚无。原来这儿呈现的不是漆黑的幽灵一团,乃是具体可感的,生动活跃的、富于使命力的东西。诗人先是选取“月后”“星神”这充满感性魅力和理性光辉的形象,给他的梦幻之谷罩上了一个虔敬的、富有柔情的、充满韵味的光环,接着进一步展示那梦幻之谷中的瑰丽景色。诗人之笔非同一般,他把握物色之动,不是用眼对色彩鉴别,而是通过心灵的眼睛,通过花朵的芳香来描绘色彩,达到与感情旨趣的交流。瞧那一片生机盎然的果树、林莽和草丛的绿色底板上,点染的是宁静的“白枳花”热忱的“红玫瑰”忧郁的紫罗兰和那“缀满了露水的麝香蔷薇”。显然,诗人在这里绝非写实地缕金错薪,而是融情入色赋予色彩以生命的气息,由此表达了他对生命力的礼赞,及对人世生活诗意的肯定。读到这儿,我们不也似离开了平凡生活的纷扰而进入一个怡然自适的、充满温馨的世界吗?诗人栖于这片天地,尽情体味与大自然契合的交感,在感知自然美的快慰中,诠解了灵魂的苦恼。诗人感领了强烈的生存欲望,获得了与万物同在的人生享乐。在这儿,自然美成了诗人观赏的对象,它陶冶了诗人的性情,激发了诗人生活的热忱。因为,“人一般地用所有者的眼光去看自然界,他觉得大地上的美的东西总是与人的幸福和欢乐相连的”(王朝闻《美学概况》)。这就是为什么诗人把他灵魂的寄托不选在冥界而返归大自然这个万物之源的生命力怀抱的缘故。诗人渴想永远生活在这永恒不灭的审美外观中,使自己不因死亡的恐惧而麻木。于是(在第六节)诗人转而向夜莺乞求死,乞求在那销魂荡魄的莺声中死去:
我在黑暗里倾听,呵,多少次/我几乎爱上了静谧的死亡我在诗歌里用尽了好的的言辞/求他把我的一息散入空茫/而现在,哦,死更是多么富丽在午夜里溘然魂离人间当你正倾泻着你的心怀/发出这般的狂想/你仍将歌唱但我却不再听见--/你的葬歌只能唱给泥草一块。
显然,这梦幻的死绝非实在的死。对诗人来说,此时的死有如撩人心魄的莺歌,它是一种宁静的渴求,是永恒的存在。德国哲学家候德林曾说:“谁沉冥到那无边无际的‘深’,将热爱着这生动的‘生’《美学散步(P68)》。可见,诗人所冥思的死,实质上是一种为我们的理智所不可理解的人生欲求的呼唤--它把诗人的生命从困盹麻木中唤醒(这在第七节中也得到了进一步提示)。诗人歌咏死亡,乃是祈颂在永恒的莺声中获得再生。”
诗人苦恼于人生不免一死,进而幻想夜莺能够永生。于是,他不仅就莺声在空间上加以铺陈,更从时间上联想到遥远的过去,把莺声想象为一种贯穿在历史长河中的永恒的声音,这就使诗人向夜莺唱出了最真挚的祈颂:“永生的鸟啊,你不会死去”。原来,诗人带着濒死者的敏感,在肉体的折磨中向往永恒。这可谓笼罩全诗的意识。由于其自身的种种局限,诗人除了沉溺于所希望达到的幻想的境界,他能否获得真正永恒的东西是可想而知的。可是,即便是作为一个美好季节的占卜吧,诗人通过对永恒事物的祈求,以拯救他飞速消逝的流年,不是也能稍许地得到一点心灵的安慰,超脱一下生的悲哀吗?只是正当诗人仿佛同永恒的夜莺合二为一之时,正当他在幻境中期待莺声永垂不朽之际,诗人便感到了有痛苦锋芒的猛刺--幻象飞散了。那永恒的莺声袅袅地逝去,耳边残留的乃是它怨诉的歌声,且已深深埋在了附近的溪谷中(这是否象征了诗人孤寂的心灵,来不及把青春骄傲地唱完就死去了)。虽说诗人想象总是指向理想之邦,奈何赤裸的现实却一再将他截回,他无法逃避自身命运,唯有咀嚼现存的生命苦果,在失望中悟彻了一个真理:世界无所谓永恒的存在,有的只是逝去的生命,谁也不可能享有终身的幸福,有的只是瞬息即逝的美与欢乐。“我们在世界彼岸的安慰是什么?我们在世界彼岸的憧憬又是什么”(雪莱)?或许,诗人认为生活中这种迅速消逝的现象,随着其流逝更增其美吧,诗的最后一句“那歌声去了,我是睡是醒?”这表明诗人仍陶醉于那永恒鸟儿的歌声,仍舍不得离开那与现实相对立的幻境,从而抒发幸福的憧憬和对人生价值的永恒渴求,同时也流露了诗人是怎样的不满于当时的现实。
显然,这首诗想象丰富,情感强烈,并在对比中显示出艺术魅力。诗人善于运用现实与理想的尖锐对立来展示诗人内心那无法克制的矛盾冲突;善于创造半虚半实的幻境和似梦非梦的情调,从现实出发以理想为归宿,在对立中比较、扬弃,在不觉中坦露了诗人济慈可贵的艺术天性:即充满激情的火焰,又富有柔情的情怀;既有为人生操思的卷卷忧心,又有飘逸旷达,澄明无滞的气质。
从歌咏的艺术对象看,《夜莺颂》中诗人捕捉的是飘入他人生阴影中一瞬即逝的美,而这种不可多得,不可捉摸的美,最终留给诗人的是去若朝露的深沉忧伤。
如果谁不曾读过济慈的诗,那么,单是读读《夜莺颂》就足矣。
万万里外的星亘古地亮着,树林里的夜莺到时候就来唱着,济慈的《夜莺颂》永远在人类的记忆里存着。
----------------徐志摩
诗中有济慈的《夜莺颂》,与禽中有夜莺一样神奇。除非你亲耳听过,你不容易相信树林里有一类发痴的鸟,天晚了才开口唱,在黑暗里倾吐她的妙乐,愈唱愈有劲,直唱到天亮,连真的心血都跟着歌声从她的血管里呕出。除非你亲自咀嚼过,你也不易相信一个23岁的青年有一天早饭后坐在一株李子树底下奋笔疾书,不到三小时写成了一首八段八十行的长歌,这歌里的音乐与夜莺的歌声一样不可理解,同是宇宙间一个奇迹。
------徐志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