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应该为其申报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全国没有统一的司法判例,即每个地方有不同的意见和判决。目前即二种说法:第一,如果肇事者赔偿后,单位不再以工伤处理,只有在肇事者找不着或赔偿不够时才会找单位赔偿(意思是只能赔偿一份);另一种说法即是工伤赔偿与肇事赔偿可以双份赔偿(因为不是同一民事法律关系),在实际判例中多数是按第一种处理,个别地方也双倍赔偿过。
报不报是你的权利,事故之日起30日内单位报,超过30日不满一年个人报。超过一年就报不了。
你这种需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才行。
建议依法申报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大成(常州)律师事务所-梁斌律师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所说的情形,符合工伤条件,公司应该为其申报工伤。